对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建议
五、对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建议
根据前文讨论的理论框架、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本节中提出九条关于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建议。前两条建议与财政有关,涉及财政出资发起绿色银行、对绿色债券免税和对绿色贷款贴息。这些“财政类”的建议之所以被我们放入“绿色金融体系”的内容中,是因为这些措施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和金融
市场的运作,或者说是通过金融体系来实现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功能。此后的七条建议包括绿色评级、绿色保险、建立
碳交易机制、强制披露、提高社会责任、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数据库、绿色教育等,不需要大的财政支持,属于“非财政类”的激励绿色投资的措施,其中多数通过影响金融机构和市场的运作来发挥作用。总体来看,这些措施的作用是通过提高产出价格、提高需求、降低融资和运行成本等方式来提高绿色项目的回报率,使更多的社会资金愿意投入绿色行业;同时通过强制披露、绿色保险、环保教育等方式来提高污染项目的成本或将未来的或有成本显性化,从而达到抑制污染性投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