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
打通地上和地下,整合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形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治理合力
作为本次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被整合进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理论与实践皆表明,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不分家,地下水污染防治不从地表开始做起,也将是舍本逐末。加油站、工业园区等典型污染源影响往往涉及地下水,不少水源地取水往往兼顾地表地下,流域层面地表水与地下水存在着迁移转化的关系。
机构改革前,地表水和地下水分治,
政策不协调,标准不统一,有时效果大打折扣,有时还存在管理真空。本次机构调整理顺了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清晰了生态环境部在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中的部门职责,符合“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改革要求,有效地避免了部门间扯皮、权责不清、数据打架等现象,有利于形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方面的治理合力。
为更好地推动形成地表水与地下水防治合力,建议一是要规划统筹,在流域规划中考虑地下水污染防治,分析识别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及其控制要求,协同考虑综合治理措施。二是统筹加强监测调查评估工作。以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为对象,整合推进原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地下水污染基础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继续跟踪摸清污染状况。要研究将地下水监测工程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三是在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协同防治的试点,建立监测、评估、考核体系,充分发挥防治措施的综合效益。四是要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防控做实。要深化土壤—地下水关系研究,分区分类构建土壤—地下水风险预警平台。
打通岸上和水里,整合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岸上挖病根、水里清血管”的联防联治机制
机构改革前,在水环境保护方面,部门立法立规造成一些概念、制度、标准、规范等交叉重复,体制机制上叠床架屋、九龙治水、多头治理,已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形成了一定制约。主要表现为:一是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与水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关系没有理顺;二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职责没有分离,造成重开发、轻保护的状况;三是一些部门间职责交叉严重,导致重复建设、多头管理、工作矛盾,降低了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