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十五五” 林业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
打造“北方绿碳” 林草
碳汇品牌,实施固碳增汇、价值实现、试点示范三大行动。到 2030 年森林草原湿地碳储量达到 110 亿吨以上,年碳汇量稳定在 1.2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推进
ccer碳汇项目开发,储备碳汇项目不少于30个;建设林草碳汇交易服务平台,完善计量监测与
方法学;鼓励营造
碳中和林,深化 “碳汇 +” 多元应用,创建20个林草固碳增汇示范点。三北工程、大兴安岭森林保育,提升森林质量,草原修复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发展林权融资等绿色金融,助力碳汇价值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