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战略和政策方面的启示和建议
第一,顺应低碳发展的全球大势,坚定不移地走低碳发展的方向,增强低碳转型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从IPCC报告可以看出,全球剩余
碳排放容量已经非常有限,将成为日益稀缺的战略资源。实现2℃温控目标已非常紧迫,需立即采取措施。报告也进一步证实了减缓气候变化同时具有广泛的可持续发展协同效应。全球范围内,低碳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低碳发展的实质是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路径,是在碳容量要素约束下寻求发展。它将改变未来世界经济、能源、技术和环境总的面貌。中国应当顺应低碳发展的世界大势,坚定不移地走低碳发展的方向,并将其作为自身建设生态文明、“转方式,调结构”、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抓手和突破口。在国际上,中国应当以更加负责和积极的姿态承担起与自己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保护全球气候公共财富的责任,并积极主动地提出自己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战略构想。
第二,对于围绕IPCC 报告的相关争论和直接涉及全球气候体制责任分担等重大利益关切,需进一步组织专题研究,深化认识。在IPCC报告起草和决策者摘要政府谈判过程中,存在几个争论激烈的热点
问题,包括:国家分组标准问题,历史累积排放计量问题和突出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对全球排放贡献的问题以及未来
减排责任分担等问题。
关于国家分组标准的争论体现在是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组,还是以收入水平分组,实质在于是否承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历史与现实的客观区别,进而区别它们在减排责任上的区别。
关于历史累积排放量计量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通过累积排放量的计量而确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问题。
关于聚焦中国和其他新兴经济体在近年全球排放增量、排放总量占比和排放总量排名等方面地位迅速上升的事实问题,一方面这确实表达的是某一个时段、某一些指标的事实,另一方面却又没有全面表达事情的全貌,比如存在着对发达国家在长期历史累积排放中依然为主的事实、发达国家以较少的人口占有较大排放空间的问题、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高于发展中国家的问题,都存在轻描淡写的现象。
在按IPCC程序不经过政府谈判和审评的第三工作组底报告中,存在着按地区分担减排努力的内容,明确要求亚洲地区在2030年的排放量要回到2010年水平。尽管对发达国家也提出了很高的减排要求,但从实现难度上看,以中印为主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在所能享有的排放空间和减排难度的挑战上要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对于以上涉及国际责任分担和减排目标承诺要求的内容,不应简单照搬,要从科学不确定性、现有研究的局限等多个角度全面准确解读IPCC报告。在气候谈判过程中,谈判对手、国际媒体、非政府组织等有可能引用这些数据结论向中国和主要发展中国家施压,将这些主要发展中国家置于难以达标的道义低谷,对此中国学界和政策届应当以更加全面综合的分析予以科学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