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即将实施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独立成章

2014-12-26 17:38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建立新《环保法》的政策细则

       我们需要制定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公众参与制度,与新《环保法》公众参与要求紧密对接,体现法制的力度。

       新《环保法》对于环境宣传教育,对于环保公众参与,对于环境舆论监督,对于环境公益诉讼,都有最新的要求。这为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公众参与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撑,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更是一个未来性的开启,无疑是我们的一种坚强后盾。

       但是,环保新法的实施,需要细则的对接。制定公众参与的政策办法,应该具有落实大法的操作性;而在落实的细则中,一定要体现出法律要求的力度。单独地看,它是独立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公众参与政策,但关联起来看,就是环保大法的实施细则。这样的细则,要与新《环保法》依法对接,紧密对接,有力对接,真正体现出法制的力度。

        所以,我们需要建立完全融贯新《环境保护法》精神的实施细则,保证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公众参与的切实加强。

        确立公共事务管理的民主范本

        我们需要制定环保公众参与和环境民主管理的政策,与环保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趋势相切合,体现民主政治意蕴。

        环境保护是最大的公共事务管理事业。过去,传统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体全是政府和部门,而实际上,公共管理的真正主人,应该是全体人民,应该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是现实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而公众实施民主管理公众事务,则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环保公众参与体现和导引着环境民主发展的未来方向和发展走势。

       现在,我们所谓的环保公众参与,参与,仅仅是一个非主体性的现实表述,而只有环保公众行动或环保公众履行,才是主体性的未来表述。由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公众履行,才是一个真正的完成式,才真正进入环境保护民主化主体轨道。那么,由环保公众参与到环保公众履行将成为一种社会必然。

       所以,我们的环保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应该与环保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趋势切合,成为实现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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