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制定思路是如何确定的?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是一种加工流程较长、工艺过程复杂的工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主要思路是:
通过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等污染源的解析,明确标准应主要管理污染源。
参照最佳可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和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控制污染物因子和排放限值。
企业根据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种类确定本企业应控制的废水特征污染因子和废气特征污染因子,尽最大可能涵盖所有生产企业。
与现行标准相比,两项新标准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与现行综合型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明确了石油炼制和化学工业应控制的污染物种类。
收严了常规水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废水中苯、甲苯等7种特征有机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废水中苯、甲苯等60种特征有机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增加了有机液体储罐、废水集输及处理系统、设备泄漏检测修复、火炬、检维修、采样等10个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并对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控制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和苯、甲苯等特征有机污染物提出了排放限值。
针对石油炼制工业特有的催化裂化再生烟气、工艺加热炉烟气、酸性气回收尾气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针对石油化学工业特有的含卤代烃收尾气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新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如何?
提高排放控制要求意味着环保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增加,企业为履行相应环境保护义务必然要承受一定的经营压力。
据测算,《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COD、氨氮的
减排量分别为32万吨、5万吨、120万吨、3万吨、7000吨;为达到上述的减排量,相应环保投资总额约为856亿元。《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COD、氨氮的减排量分别为20万吨、5万吨、150万吨、15万吨、2.4万吨;为达到上述的减排量,相应环保投资总额约为4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