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征碳税为契机构建我国碳减排复合机制

2021-8-9 15:29 来源: 税务研究 |作者: 贾晓薇,王志强

碳税是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措施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再次承诺,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这些承诺,既是一种责任与担当,也是一份巨大的挑战。

排放权交易和碳税是碳减排的两种措施。2011年,我国提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至今已有十年之久。由于交易的复杂性,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配额管理与分配的艰难性,以往的碳排放权交易只是在发电行业实行,而且覆盖范围也只是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虽然2021年6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运行,但根据测算,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全建成后所管控的碳排放量仅占全国碳排放总量50%左右,难以承担起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目标,有一半碳排放量的减排任务需要开征碳税才能完成。理论上,征收碳税会提高化石能源产品的价格,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从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而且,征收碳税有利于我国构建碳减排复合机制,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