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滚动履约的市场机制设计

2016-8-13 20:44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 代永波

碳交易滚动履约方式有哪些?


二、滚动履约方式。

1.配额周期。配额分配的周期设置为一年,履约期与配额周期间隔3个月,用于监测报告和核证(MRV)。每个月份履约行业的企业计算配额的时间周期为截至上一季度最末一天的前一年时间,即:M年N月(1≤N≤3)履约企业,配额周期为(M-2)年(N+9)月至(M-1)年(N+8)月;M年N月(N=4)履约企业,配额周期为(M-1)年(N-3)月至(M-1)年(N+8)月;M年N月(5≤N≤12)履约企业,配额周期为(M-1)年(N-3)月至M年(N-4)月。如2018年1月履约的企业,其上一年的配额周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以此类推。

2.配额分配。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每年分期确定不同行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再由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配额分配方法,在该行业履约完成后1个月内分配到重点排放单位,可采取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

3.履约方式。重点排放单位依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所属行业履约期当月的最后一天前向所属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清缴与其二氧化碳排放等量的配额(或可包含部分按规定可用于抵消的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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