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绿色直接融资
4.积极发展绿色直接融资
绿色债券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来筹集发展资金。可以考虑通过对债券投资人免除所得税等方式,来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在绿色债券的界定和发行规则制定上,监管部门应加快出台更为具体的
政策或指引。加快推行绿色评级制度,绿色评级好的企业和项目可降低融资成本,绿色评级差的则会提高融资成本。通过绿色评级使更多的资金进入到绿色行业,减少对污染型行业的投资。
发行股票方面,建立健全“环保审查”机制,加快推动具有较高环境标准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审批程序。明确绿色产业和企业的认定标准,简化绿色企业IPO审核程序,对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项目,可优先考虑上市融资,或适度放宽其股票发行资格限制,建立环保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绿色企业优先开展专板试点。可提高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及IPO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灵活性,适度放宽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绿色企业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