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环保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状况
1.针对环保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状况
自2007 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现为国家环境保护部) 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相继出台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金融”
政策框架。就发展现状看,绿色保险与绿色证券在我国目前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绿色金融仍以信贷为主,直接融资比重小。
(1)绿色信贷快速发展。2007 年 7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
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被称为“绿色信贷”政策。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积极呼吁和倡导下,我国银行业大力推进了绿色信贷业务,相继制定实施了“环保一票否决制”、“
节能减排专项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顾问业务”、“排污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2013年11月4日在全国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暨践行绿色信贷会议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等29家参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了绿色信贷共同承诺。2014年11月4日,由29家主要银行组成的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同时编写国内乃至世界首本绿色信贷教程,这是中国银行业集体发力绿色信贷的标志性大事。
截至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59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6.01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9.33%。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正式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2年成立了专营绿色金融业务的总行一级的可持续金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