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温室气体减排的碳市场和碳金融发展状况
1997年12月在日本东京签订的《京都议定书》中提出了“
碳交易”的概念。“碳交易”又称“
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
排放权交易”,是指在一个特定管辖区域内,允许获得碳排放配额的排放主体将其剩余的指标拿到市场上买卖,确保区域实际排放量不超过限定排放总量的一种减排措施。从事这种排放权交易的市场被称为“碳(交易)市场”。
碳金融是伴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及碳交易市场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广义的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
衍生品。狭义的碳金融则特指以碳排放权期货和期权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广义的碳金融与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存在重复和交叉。 因而,这里讨论的碳金融是狭义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