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5〕7号】

2015-5-22 09:57 来源: 晋城市人民政府

(能力建设) 加强统计机构能力建设


    第十二条(能力建设) 加强统计机构能力建设,要充实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队伍,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专职工作队伍和专家队伍。市、县(市、区)两级发改、统计部门要增设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科(股),在编制内调配专职人员。
    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数据统计核算平台。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业务建设,加快建立统计数据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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