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高水平建设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全面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创新联动、重点突破,优势互补、联防共治,着力在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大格局、打造长江流域清洁能源供给地、共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上先行突破,努力打造川渝地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先行区。到2027年,长江(川渝段)、黄河(
四川段)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
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作用更加凸显,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二、共建高质量发展绿色动能重要增长极
(一)构建协作共赢绿色产业体系。重庆市以迭代升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四川省以深入实施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为重点,联手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做大做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协同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共建成渝低空经济带。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培育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等绿色制造主体。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发展重庆两江新区、大渡口区和四川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等
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二)构建多元可靠的清洁能源保障体系。以水电和新能源为双主体,重庆大力推进渝东南、渝东北和嘉陵江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四川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提升绿色氢能供给能力,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多能互补,加快建设世界级优质清洁能源基地。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川渝特高压交流加强工程建设,构建成渝负荷中心特高压环网。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建设,支持虚拟电厂、微电网、绿电直连等新模式发展。重点实施气田增储上产,布局西南地区百亿立方米级天然气储气库群,共建川渝千亿方国家油气生产基地。
(三)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高水平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等模式,提质打造“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推动重点领域
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升级。推进
钢铁、
有色金属、
建材、
化工等传统产业及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进绿色建造,促进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循环利用,盘活利用闲置、存量资产资源。
(四)全方位推进碳达峰目标实现。建立健全区域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
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
碳足迹等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电子电器等碳足迹标识
认证试点并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积极参与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市场,稳步扩大
碳市场覆盖范围。实施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有序开展零碳工厂、零碳园区、零碳港口建设。积极引导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完善“
碳普惠”“绿手环”等公众参与机制。
三、共筑西部安全韧性生态屏障
(五)高质量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长江鲟、川陕哲罗鲑、胭脂鱼等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产卵场、索饵场等关键栖息地保护。推进大熊猫、川金丝猴、黑叶猴等重要物种栖息地修复,加强鸟类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协同开展崖柏、银杉、林麝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强化区域生物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植物疫病监测协同防控体系。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建立城市动植物物种清单,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科普宣教基地和体验地。
(六)协同推进生态系统优化。以“六屏”(若尔盖、川滇、秦巴、大小凉山、三峡库区、武陵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完善多层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格局,协同推进长江—金沙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涪江“六江”生态廊道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秦巴山区)和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若尔盖湿地)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区域水源涵养功能。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打造全国“森林四库”建设样板。全面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推进三峡库区等消落带分区分类保护和多级治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七)构建重要生态空间协同监管体系。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推进若尔盖(四川片区)国家公园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完善自然公园生态保育功能。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监管协同,持续开展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绿盾”行动,加强生态破坏
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开展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构建高山—平原—水体的协同保护治理格局。
(八)共同防范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统筹完善“一河(园、路)一策一图”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共同应对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常态化防治、重点流域防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强化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统筹建设海绵城市,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建立健全区域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区域生态安全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应对和处置能力。
四、共促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九)提质增效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开展长江、嘉陵江川渝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涪江、琼江、大陆溪、任市河等跨界水体治理,深化岷(沱)江流域总磷污染攻坚,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行动,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健全长效防范体系。协作建设川渝跨界幸福河湖,协同开展川渝毗邻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
(十)精准施策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川渝毗邻地区及川东褶皱带、四川盆地西北部等传输通道为重点,完善秋冬季长时间大范围污染过程联动应对机制,协同实施
水泥、砖瓦等行业错峰生产,联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协同推进川渝两地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建材、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污染源协同监管,定期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推动国四及以下营运货车和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淘汰。协同加强秸秆露天焚烧、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精细化管控。
(十一)标本兼治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分阶段推进受污染农用地溯源和整治。实施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从严管控重度污染和高风险地块。有序推进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化工园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十二)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利用,提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能力,推动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和跨省市协同应急处置固体废物。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优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加强废电器拆解和“新三样”退役装备环境监管及循环利用。推进川渝“无废城市”共建,持续深化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五、共育巴蜀韵味美丽城乡样板
(十三)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做强成渝城市发展主轴,推动重大生产力等向万州、永川和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等省(市)域副中心倾斜布局,增强黔江、乐山综合承载能力。推动重庆山城江城大都市风貌塑造,支持成都深化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打造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新标杆,全方位提升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综合美誉度。探索万(州)达(州)开(州)、泸(州)永(川)江(津)等地区美丽城市共建,联合培育跨区域跨流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十四)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纵深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分区域、差异化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五)传承弘扬巴蜀生态文化。协同实施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川渝段)和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等重大项目,共创巴蜀文化生态保护区。联动“雄奇山水·新韵重庆”“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文旅品牌,共同打造长江上游生态文化旅游带。一体推进美丽区县城特色风貌名片、美丽廊道、美丽公路、生态工业园区等各类“美丽细胞”建设。
六、共塑现代化生态治理体系
(十六)推动
政策标准协同。联合制(修)订水、大气等重点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化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分区协同管控,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川渝高竹新区试点。完善区域司法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合督察和执法,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质效。
(十七)深化环境经济政策创新。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配套管理制度,拓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协同发展。迭代重庆“长江绿融通”与四川“天府信用通”“绿蓉融”等大数据平台,促进绿色信贷项目评估结果互认。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持续深化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深入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十八)提升生态环境数智化治理能力。推动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共享,构建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探索推进AI赋能生态环境领域治理场景应用。推进西南地区及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智化治理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延伸拓展“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提升AI+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和治理效能。
(十九)加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推进降碳减污增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解决跨区域跨流域、持久性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复杂地形大气污染成因与防控重点实验室建设,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动成果双向转化,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引领性的科技示范工程。
(二十)加快实施重大工程。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市)级财政资金、“两重”“两新”等政策,聚焦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降碳减污协同、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河湖、美丽净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七、组织实施
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负总责,在现有协作机制框架下,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和跟踪评估。加大对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实行促进先行区建设的财政、产业、金融、人才、科技政策。实施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加强美丽细胞、典型案例等宣传推广,共同讲好美丽川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