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

2015-5-13 16:2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网格化管理效应显现 环境质量数据说了算

在完善制度机制过程中,莱芜市还将环境质量改善与网格管理相结合,构建责任明确的考核体系。

莱芜市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制定出台《莱芜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的区,由市政府奖励;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向市财政缴纳补偿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7条主要河流实行“河长制”,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内河流的“河长”,各相关镇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各河段的“河段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质安全负总责。

莱芜市对各级政府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年度实绩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网格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管理薄弱,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网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依法追究责任。

刘作利对记者说,实施环保网格化,带来了很多整体效应。首先是基层责任由“虚”变“实”,落实“河长制”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按绩排名,公开通报,奖优罚劣,改变了以往各级基层政府对环保工作不够重视、疏于管理的被动局面。再就是各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更加公开明了,改变了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机构职能也由“弱”逐步变“强”,市环保局增加10个行政编制、两个行政科室,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在两个行政区增设9个执法中队,在3个功能区增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执法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依托,莱芜市环保局先后开展了“生态环保竞赛”、“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等活动。全市共建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7个,淘汰禁燃区内燃煤锅炉143台,治理各类建设工地68个,建设天然气管道73公里,淘汰黄标车1.1万多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170座,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2个,关停土小企业242家,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8个,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32个,整治规范排污口12个。

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14年,莱芜市大气环境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分别比2013年改善11.8%、7.4%、11.3%和14.6%,获得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116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同比改善25.4%、12.9%、7.3%和7.3%;出境断面水质COD、氨氮浓度稳定达到省规定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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