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四级监管网格 属地管理权责清晰
作为以
钢铁、
电力、
水泥等为主导产业的重工业城市,莱芜市经济结构偏重,工业污染源相对集中。然而,由于资金限制、监察手段滞后等因素,环境监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以及高度分散、责任不明等
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环境监管方式显然力不从心。
莱芜市环保局副局长刘作利告诉记者:“莱芜市基层环保组织力量薄弱,各功能区、各镇(街道)没有独立的环保工作机构,村一级环保力量更是空白。原有的环境质量监测站主要集中在市区和河流断面,无法反映全市的环境质量状况,在出现环保问题时,也容易导致权责不清,责任方互相推诿。”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莱芜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网格化体系建设列入了2014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全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权责清晰、便于监管、利于处置”的原则,建立了环保监管四级网格。
莱芜市一级网格以全市所辖行政区域为一个单元,划分为1个网格;二级网格以各区所辖区域为单元划分为莱城区、钢城区等5个网格;三级网格以各镇(街道)所辖区域为单元划分为20个网格;四级网格原则上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也可连片划分,具体由各镇政府(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