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邵宇(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陆家嘴沙龙理事会秘书长)(投稿)(识局智库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回顾2014年“深改元年”,中央发布的第一个改革的总体方案就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作为“首发”总体方案,财税改革为顺利推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不言自明——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为顺利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奠基铺路。
全口径预算——让收支暴露在阳关下
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口径预算,包括常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基金收入、社保基金,这意味着政府所有收入都纳入了预算体系,不再有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在过去,预算外资金的急剧膨胀以及对其管理机制的落后,导致预算外资金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收入来源不清,使用情况更是不明,这种不清不楚的大量收支引起了多种
问题,与预算外资金相关的腐败和挪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收费经费化等,形成“体外循环”,另外还有各种超标收费、逃避专户管理,甚至私设小金库等恶性事件发生。
此次《预算法》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目的就是让财政收支等同于政府收支,同时为了避免老百姓看不懂预算的情况,预算科目的设计还将细化和完善,这将避开在“GDP锦标赛”制度下地方政府基于传统总量考核的政绩要求无节制地扩大投资的弊病。同时,在全口径预算实施后,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并对预算收支完成率等指标进行严格考核、高效监督和信息披露,效果将逐步得以体现,百姓将更清楚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
最终,全口径预算的目的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其中,并进行高效、统一管理,实现财政收支的规范,并推动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便于对政府财政预算执行行为进行动态跟踪,为中央和地方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提供支持,这是构建“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管理体制”的基本前提。同时还要求各级人大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审查职能,将预算支出作为人大批准预算的主要目标,确实强化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预算程序的监督,合理、充分行使对预算的修改权和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