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以部门规章的方式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具体举措,标志着在7个试点省市碳交易正式上线运行一年后,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发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必将有力指导和推进下一阶段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开展。碳市场的发展对能源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诸多挑战。
带来的机遇
首先,碳市场发出的碳价格信号会助推清洁能源发展及
节能降碳技术推广。2014年11月12日中美双方签署的声明中,中方除了提出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两个指标放在一块进行解读,也可以理解为中国的峰值达标是一个带有约束的目标,这个约束就是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的大幅提升。和峰值目标比较起来,这个目标的难度有可能更大,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字则显示,2013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9.1%提高到9.8%,国家能源局2015年1月份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预计从上年的9.8%提升到11.1%,这意味着从2015年到2030年的未来15年内,这一比重将需要提升10%左右,而过去的15年这一目标才差不多提升了5%左右,可见2030年要实现非化能源比重达到20%的目标,其难度不可谓不大。
过去十多年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缓慢,除了清洁能源技术成熟度、电网接入以及资源禀赋方面的等原因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燃煤等高碳能源在碳排放方面几乎不受约束,而且碳排放方面的成本为零,这意味着投资高碳能源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比投资大部分清洁能源品种更加具有吸引力的,所以过去几十年来非化石能源比重增加缓慢,而燃煤等高碳能源增长过于迅速。碳市场的逐步建立,就是要给碳排放定价,而且是会逐步以市场化的方式来给碳排放定价,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增加高碳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成本,使得对非化石能源的投资以及一些节能降碳技术的推广获得相对的比较优势,而且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的不断完善,部分清洁能源项目还有望通过碳抵消机制参与到碳市场中,获得节能和减碳的双重直接收益,这将是全国碳市场给非化石能源发展带来的重要机遇,需要认真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