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 第19号
为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计算了2024年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碳足迹因子和输配电碳足迹因子以及全国电力平均碳足迹因子(见附件),供各行业产品核算电力生产和消费产生的碳足迹使用。上述因子与《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2025年第3号)中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一致。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28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