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方法

2014-12-2 19:29 来源: 易碳家期刊

挥发性有机物如何怎么核算的方式方法和公式


四、挥发性有机物核算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涉及有机溶剂使用的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炼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一)除炼油和石化以外的工业源和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上年排放量+当年新增排放量-当年新增削减量。 

采用项目累加法根据投入试生产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数据核算新增排放量,根据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和结构调整措施逐一核算新增削减量。 

(二)炼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所有炼油石化企业排放量的累加值。 

(三)机动车(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上年排放量+当年新增排放量-当年新增削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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