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盟碳市场看我国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

2021-8-30 15:39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臧宁宁

推动我国碳市场


金融属性建设

从目前看,我国碳市场建设还需要金融机构出台积极政策引导,加强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推进场外碳金融服务创新。

一是从碳达峰、碳中和角度推进碳市场建设。相比成熟的碳市场,我国碳市场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碳市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工具,需要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整体角度,进一步明确我国碳市场功能定位及发展路线图,明确碳减排中长期路径,推进碳交易和碳金融的一体化建设,一方面对碳排放形成总量控制;另一方面加速推进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推进场内、场外碳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全社会共担共建共享碳减排,推进技术创新、降低绿色溢价等。

二是建立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碳市场建设工作机制。目前碳市场建设的主管机构是生态环境部,加强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部和金融监管机构在我国碳市场建设中的定位,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在碳市场中的指导和监管作用。进一步明确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的定位及发展,稳妥终止地方试点碳市场交易分阶段退出,适时扩大碳交易覆盖行业范围,整合交易、登记、结算等市场基础设施,逐步形成统一的碳现货及衍生品市场,提升市场流动性和运行效率。

三是推进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推进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目前我国碳市场流动性不强,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碳市场的金融属性,需要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建设,推进金融机构做市商制度,推进期货、期权、互换等碳金融衍生品创新试点,完善碳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提高全国碳市场碳配额配置效率。推进金融机构场外碳金融服务试点,推进碳质押、碳回购、碳托管、碳基金等融资服务创新试点,形成多层级、多产品的碳金融市场。(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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