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17-12-21 06:21 来源: 国家发改委

  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的工作进行部署,标志着盼望已久的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的钟声在2017年岁末如期敲响。认真学习这个“方案”,深切体会到,国家在推进低碳发展战略中,充分考虑到发挥市场机制对降低减碳成本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考虑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系,充分体现了碳市场建设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制度先行、稳步推进的特点。

  “方案”明确提出在发电行业(含热电联产)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规定了初期市场的交易主体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明确了“发电行业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其他行业的自备电厂视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根据中电联的初步分析,火力发电企业(约1700家)几乎都是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作为长期从事中国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者我完全赞同和拥护,并用实际行动积极推进“方案”在发电行业按计划实施。

  “方案”出台前,我国曾进行了4年多的七省市碳排放交易试点,也进行了不同碳市场建设的方案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认识和习惯做法。因此,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克服惯性思维,高度重视以“方案”为依据,统一认识,把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各种要求,充分体现在新的碳市场架构之中,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之中。为了促进全社会、电力行业、发电行业统一认识,谈一些个人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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