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能否扎实落地?

2015-6-12 15:2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层面政策

环境保护部

2012年3月开始,环境保护部组建技术力量研究全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2013年,提出了构建以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为核心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2014年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启动的生态红线保护行动明确规定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4条生态红线。国家林业局在2014年制订出台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提出划定湿地保护红线目标,即到2020年,中国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在 2012 年 10 月提出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包括重要旅游区、文化历史遗迹与自然景观、重要河口、渤海海洋保护区等,并依据生态特点和管理的需求,进一步细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并印发《关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若干意见》。

水利部

水利部通过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3条控制红线和4项制度。即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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