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能释放多大威力?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之六

2015-5-28 17:38 来源: 中国环境报

“零容忍”彰显了怎样的决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重点流域总人口约7.75亿,占全国的56.5%,其中,城镇人口约3.45亿,面积约308.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32.2%。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水污染防治行动的话语声犹在耳边。

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防治水污染,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少、水资源分布很不均衡的发展中国家。

据统计,我国淡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只有2300立方米。根据水利部预测,2030年中国人口达到16亿时,人均水资源量仅有1750立方米。在充分考虑节水的情况下,预计用水总量为7000亿~8000亿立方米,全国实际可利用水资源量接近合理利用水量上限,水资源开发难度极大。

除了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形势也非常严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回答记者提问“环境污染问题有多严重”时,多处提到关于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地下水污染问题、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以及水体生态损失严重,大量重化工企业沿河、沿湖、沿江布局带来比较高的环境风险问题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瓶颈问题。

正因为如此,“水十条”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要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天宝教授认为,在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大背景下,公众高度关注包括水在内的各类环境问题,这些提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更体现了国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国家坚决治理好水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的意志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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