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盘点新三板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权交易规定(最新、最全)

2015-5-21 15:47 来源: 新三板聚乐部

如何计算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2.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分四种情况计算:
  (1)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
  (2)对于在多地上市公司的处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包括在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既包括A、B股,也包括在境外发行的本公司股份。
  (3)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
  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第二,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4)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
  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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