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如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2026-7-20 09:15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十四五”时期,我们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近5万个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十五五”期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按照“严防新增、控减存量、安全利用”的思路,采取系列针对性保障措施,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一是严防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多要素协同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等方面,突出源头防控,将土壤污染遏制在责任主体明晰且具备治理能力和资金保障的企业存续阶段。

  二是严控腾退地块污染风险。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针对沿江1公里等重点区域和农药原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地块,开展专项治理,分类管控污染。

  三是保障再开发地块安全利用。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强化“存量优先”用地理念,通过分期分片治理、分层开发管控等方式,推动地块管控修复与盘活利用有序衔接。

  同时,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完善治用协同机制,强化执法监管,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并及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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