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哪些增量?

2026-7-20 09:17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十四五”时期,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聚焦“双源”精准施策,监管体系初步构建,治理成效逐步显现,全国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十五五”最大增量是推动重点工作从点状发力向点面结合、全域统筹延伸,构建水源与区域、污染源与区域、资源与环境三大协同体系,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强化水源与区域环境协同保护。筛查全氟化合物、重金属等潜在污染风险,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实现从“保单一水源”到“护区域水资源”的战略延伸。

  二是开展污染源与区域污染协同防控。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深化污染源管控,建设污染防治先导区,探索区域治理路径。

  三是探索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协同管控。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地下水回补、泉域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地下水环境保护,统筹地下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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