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送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送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送体系建设不仅是摸清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需要,更是科学设定地方排放配额总量和合理分配排放配额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新常态下制定地方经济发展政策、实现2030年左右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目标的重要支撑。非试点地区可借助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核算和报送体系的时机,以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地方温室气体核算和报送体系建设和管理,包括构建省、市、县(区)三级温室气体核算和报送体系,制定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建设可与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送体系有效衔接的信息化平台,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能力培训,培育地方温室气体核算机构和专业人员等。
另外,重点排放单位应借鉴已经建立的能耗管理体系和
节能管理经验建立内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体系,开展温室气体
减排精细化管理。加强地方温室气体核算和报送体系建设,实现温室气体核算和报送制度化,及时为省级
碳交易主管部门和重点排放单位提供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