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15〕13号]全文

2015-3-19 12:49 来源: 上海政府办公厅

沪府办发〔2015〕13号

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本市通过滚动实施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和环境治理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保护倒逼转型效果逐步体现,城乡环境面貌总体持续改善。当前,本市正处在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和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市民期盼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仍存在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本计划,即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加大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能源、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强化环保工作合力。

5.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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