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历程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历程
2006年6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出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展包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内的七类责任保险业务。
2007年11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提出探索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风险投资。
2007年12月
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提出按照政府推动、
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严格监管、稳健经营、互惠互利、双赢发展的原则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013年1月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企业范围,包括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和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
2014年4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