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置有哪些问题?
保险责任范围过窄,急需进行产品创新
重庆一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说,他们不愿意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因为拿到的保单看上去很美,而且费率也不低,但真正发生突发事故的时候,企业很难获得赔偿,因为很多都是除外责任或免除责任。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政策法规处的张晓波也谈到了这一问题,“各家保险公司提供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比较传统、单一,限制条件也多,特别是赔偿范围也比较窄,很多企业反映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同时各家保险公司自主创新产品的动力也不是很强”。
根据2007年12月出台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如何定义保单中提到的“污染事故”,是理解各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的关键。通过对8家保险公司的保单进行分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发现,各家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对污染事故的解释不尽相同。
汪劲说,总体来看,现在的保险条款和保单都比较粗糙,有些保险公司的条款内容几乎完全相同,相互借鉴比较多,还有一些是由外国条款直接翻译而成的。
保单中关于保险责任的内容包括承保的地理范围、承保的损失原因、承保的损失和费用。但汪劲认为,现有保单的保险责任范围过窄。比如,人保财险的保险条款规定,“本保险合同所指承保区域是指保险地址外围一公里以内的范围”。那么,如果是一公里多一点,怎么办?人保财险责任保险事业部行业业务处处长秦余国对此回应说:“承保区域范围大小与企业缴纳的保费直接相关。比如,企业要保5公里,保费要乘的系数是1.2~1.3,如果要保10公里,这个系数就会更高。”
目前,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承保的只是突发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基本不对渐进性污染进行承保,但汪劲认为,这应是一个突破的方向。
然而,因为一些污染造成的损失和清污费用是天价,如果进行这方面的产品创新,有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的起码要求。此外,责任范围与保费密切相关,“美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企业支付的保费最低也折合人民币3万多元,而我国的保单呢?
江苏地区有些企业的保费才两三千元。合理的责任范围加上合理的保费,可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螺旋式上升,并逐渐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的深度和广度。”秦余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