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的投资策略与逻辑选择

2021-11-10 10:51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董达鹏

“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发展现状及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以风电、太阳能等为代表的新型电力业务快速崛起,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逐年提升,初步实现了由“补充能源”向“主流能源”的转变,呈现出以下四大主要特点:

一是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占总装机比重四分之一强。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5.64亿千瓦,其中风电2.81亿千瓦、光伏2.5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占全国电力装机比重由2015年末的11.4%提高到2020年末的25.6%。与“十三五”规划目标值相比,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分别完成目标值的134%、241%和287%,均大幅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二是新能源电力消纳形势不断改善,平均利用率持续提升。2020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8596亿千瓦时,是2015年的3.8倍,占总发电量比重由2015年的4.0%提高到2020年的11.6%。2020年,全国弃风电量约16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较2015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52.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8%,较2015年提高8.8个百分点。

三是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明显,部分领域处于全球领跑地位。“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装备制造和研发实力进步显著,4~5兆瓦风机机型成为陆上风电的主流机型,国内首台10兆瓦海上风电机组也于去年7月成功并网发电,风电机组设备制造基本实现系列化、标准化;晶硅电池片转换效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单晶、多晶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2.8%和19.4%;生物质直燃锅炉、垃圾焚烧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主要设备初步实现国产化。

四是新能源度电成本持续下降,陆上项目具备平价能力。我国陆上风电、光伏度电成本逐年下降,已具备平价低价开发条件。2020年陆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约为0.38元/千瓦时,光伏平均度电成本降低至0.36元/千瓦时,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燃煤标杆基准电价水平。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也加速退坡,自2014年首次明确0.8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起,2019年改为指导价,2020年指导价调整为0.75元/千瓦时,且自2022年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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