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市场的配套政策
(一) 碳税
从EU ETS的发展历程来看,欧盟碳税的出现要早于
碳排放权交易,经历了由单一的碳税
政策向碳税和碳
排放权交易政策并行的复合政策转化。实际上,碳税和碳排放交易权分别是为抑制碳排放而设定的固定价格(碳税)和固定数量(碳排放权交易)两种政策。此外,欧盟将于2023年开始征收的碳边境调节税,将与碳税和
碳交易共同构成EU ETS的三大支柱体系。
目前,欧盟国家的
减排政策以碳排放权交易为主,碳税为辅,且碳税政策的调整需与排放权交易相协调。具体来说,碳税一方面可以为碳排放权交易的实行提供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可以补充碳排放权交易的管控范围,进而发挥两种政策的协调互补作用。
欧盟碳
市场参与主体中有众多金融机构,除银行和投资公司以外,还有一类就是政府主导的碳基金。实际上,碳基金主要有三类:一是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发起的碳基金;二是各国政府发起设立的碳基金,如英国碳基金、德国碳基金、丹麦碳基金等;三是政府和企业共同设立的碳基金,如欧洲碳基金、由世界银行管理的伞型碳基金等。
碳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购买
碳信用或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经过一段时期后给予投资者碳信用或现金回报,以帮助改善全球气候变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