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助推能源变革
应对气候变化,人类需要同时采取“减缓”和“适应”两种方式。其中,“减缓”能够降低气候变化的速率和范围,而“适应”则能够降低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从而最终降低由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脆弱性。
“减缓”就是减少排放。在此方面,《巴黎协定》提出了三个革命性的历史性的目标:一是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全球各国发展状况、发达程度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巴黎协定》明确了全球尽早“达峰”的决心——共同努力在2030年至2050年间提前实现全球
碳排放净零。二是到2050年实现
碳中和。即通过计算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然后采取植树造林、碳捕捉与碳封存技术等手段,使碳的释放与吸收回地球的量达平衡不增加,实现人类所排放的温室气体能够被自然系统吸收、储存或利用。三是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这是人类社会在减缓气候变化进程中提出的一个革命性的大方向,意味着本世纪化石能源的终结。而化石能源的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就为非化石能源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在减缓气候变化进程的全球协作之外,将“适应”作为一种生存和发展战略加以强调也吸引了不同国家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人类社会适应气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其原因在于:气候变化是从科学现象上来讲已经发生的事实。1992年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时,科学界的评估表明气候变化“即将发生”,国际社会要携手预防全球气候变暖。事实上,近年来科学界多项研究表明,全球气候早已“发生显著变化”。要说“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尤其对于经济和社会系统相对脆弱的发展中国家与贫困小岛国而言,气候
问题将首先是“适应”问题。无论采取“适应”还是“减缓”的各种措施,都无法避免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无论从短期或长期来看,人类社会主动采取“适应”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必要而迫切。
巴黎气候大会发出了世界向低碳发展转型的清晰信号。《巴黎协定》要求现行
减排承诺延续到2025年的国家在2020年更新行动计划(并提高减排目标),减排承诺延续到2030年的国家也要这么做。目前,已有18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自主贡献文件,涉及全球95%以上的碳排放。
中国也于2015年6月向联合国提交了自主贡献文件,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那么尽早实现“达峰”的目标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
节能降耗,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等途径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的增加。二是能源的替代,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改善能源结构。
事实上,在各国提交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之前,世界各地的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大幅增加是有目共睹的。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不仅仅是政治家,包括投资界都把可再生能源发展视为重要领域。G20达成的共识是要逐渐消除对化石能源的补贴,新能源发电成本会不断下降。这一点,投资界看得也非常清楚,不会向一直依靠补贴生存的企业投资。今天已经发生的趋势是,投资界纷纷退出化石能源产业,金融界也承诺今后绝不投一分钱到化石能源。化石能源逐渐升高的成本与有限的未来潜力表明——21世纪将是终结化石能源的时代。
那么当全球磨刀霍霍向煤炭,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首当其冲。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国人的一个交代,对全世界的责任担当。走绿色低碳的道路、推动能源革命是其唯一的选择。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能源革命是革“能源”自己的命,其核心在于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为
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随着中国新一轮
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能源电力结构的转型不仅依靠技术创新,市场将在这个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诸如环境成本等外在成本的内部化,将驱使碳价格水平的提高。市场规律下,资本的趋利性也将引导形成有机的良性的循环。这一点表现在,目前,国内外许多煤炭企业在困境中正努力向新能源方向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