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会记住这一天
巴黎气候大会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关键节点,其成果关乎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当地时间12月12日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通过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道:“历史会记住这一天。”这句话是令人振奋的。
第一,国际社会终于在应对21世纪最严峻的全球挑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达成共识,决定通过国际多边合作共同来应对这一挑战。
第二,继1992年第一次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来,全球应对变化行动又取得了新的阶段性进展——从2020年起,国际社会共同制定了一些新的行动目标,更好地去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是,到本世纪末,各方将加强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威胁的行动,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这意味着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使人为
碳排放量降至自然吸收的水平),并努力在2030年到2050年间提前实现全球碳排放净零。
第三,在国际法体系下的谈判进程中,全球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等设定目标之后,自然而然地要明确实现目标的手段与机制。那么《巴黎协定》的达成,也必然经历这样一个流程。《巴黎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例如,技术方面,发达国家不仅要自身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而且要为发展中国家技术能力建设提供支持;资金方面,发达国家到2020年之前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 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且这一数字将成为到2025年前达成更多资助金额的“底线”。
第四,1992年,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共同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然而在进入下一落实阶段,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却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经过多年来艰难的谈判,至少从目前看,巴黎气候大会上所有的国家都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这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真正的全球合作。最重要的一点是,巴黎气候大会完全采用自下而上的谈判模式,由各国提交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给各国很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这与《京都议定书》自上而下的谈判模式形成强烈对比。
回顾近年来的气候谈判,自2007年达成的“巴厘岛路线图”以来,此后在哥本哈根、坎昆、德班、多哈、华沙和利马等地举行了一系列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谈判成果寥寥,各方分歧巨大。发达国家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出过高排放要求,另一方面却不能兑现自己许下的技术与资金承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立场相距甚远。
如今,无论是从历史的延续性,还是从整个谈判过程与结果的角度看,巴黎气候大会的举办毫无疑问是成功的,这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真正的全球合作。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强有力且历史性”的《巴黎协定》成为了全球低碳发展和气候治理进程中的转折点与新起点,是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同样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