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为单位有助于提高适应效率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方案》中将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单位定义在城市层面上。
《方案》指出,到2020年,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冰冻灾害等
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与气候减缓不同,气候适应是一个综合性的议题,难以计算和量化,具有比较强的主观性。其本质是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应对。因此在决策层面上,比较适合城市这样一个行政体来开展行动。”陈波如是说。
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中国目前处于高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有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在这样的背景下,气候变化影响到的人群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城市。倘若人口过于分散稀疏,那么这些投入巨大的基础设施最终会趋于浪费。“适应气候变化虽然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但建设基础设施是载体,目的是提高城市快速应对极端气候变化的能力,进而减少气候变化对于公众生活的冲击。更深层次是整个城市运营体系的建设,如何让能源流、水流、物质流能无障碍运转流动。”吴昌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