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现象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业往往追求短期利益,将违法排污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我国,执法权越放到下面,受地方保护主义势力的影响也越大,受“位子”、“票子”的影响,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也存在环境执法力量弱、执法能力差
问题,造成监管不到位。但环境监管执法人员依然克服困难,破除阻力,顶住压力,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在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中,各地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无组织排放、跑冒黑烟的现象仍较普遍,部分企业还存在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等违法行为。在对一些地市的暗访中,还遇到拒绝入厂和干扰、阻挠执法的情况,甚至出现驾车阻挠暗访车辆的情况。但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然坚持“三不三直”的原则,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坚持明查与暗查结合,日查与夜查结合,节假日检查与平时检查结合的原则,重点查处、打击企业违法排污、偷排偷放等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为了抓住一个企业夜间偷排的证据,常常星夜兼程,并连续蹲守数小时之久。同时,还利用无人机等先进手段,采取红外摄像航拍等方式,重点打击企业夜间偷排行为,有力地震慑了那些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企业。
近年国家连续印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文件,新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法规,给环境执法赋予了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治理等更强有力的武器,极大地支持了环境监察执法。2015年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715件(罚款数额达5.69亿元),查封、扣押4191件,限产、停产3106件。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
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及督查工作已初见成效。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空气质量有所好转,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违法偷排行为已明显减少。群众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发挥了强大的监督作用,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