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重心转向2020年后的国际减排安排
2011年《公约》启动“德班平台”谈判,明确2015年要达成“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巴黎协议,标志着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重心转向2020年后的国际减排安排。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已是大势所趋。
第三,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模式由《京都议定书》“自上而下”强制减排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模式,巴黎协议将是这一转折的重要标志。在2013年华沙会议上,国际社会同意以“国家自主贡献减排”(INDC)形式提出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根据华沙会议的决议要求,各国要在2015年巴黎大会前提交INDC文件,巴黎大会将在汇总各国“贡献”基础上对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做制度性安排。“国家自主贡献”将成为巴黎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自下而上”国际减排机制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