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的回顾与展望

2015-11-23 09:58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张晓华、祁悦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回顾

《公约》诞生至今二十余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进程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经历了起起伏伏,整体上呈现出阶段性波浪式前进的特点。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是复杂和长期的全球性问题,解决气候变化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将1990年《公约》谈判启动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政治进程的开始,这25年的历程可以按照《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和“德班平台”划分为四个阶段。

1990-1994年《公约》诞生和生效阶段。

这是《公约》进程最为高效的阶段。199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决定成立一个政府间谈判机构(INC)拟定公约文本。1991年2月INC召开第一次会议,经历5次会议,不足15个月的时间即于1992年5月份形成最终案文。1992年6月《公约》文本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开始公开签署,1993年12月22日即满足生效条件并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从进程启动到《公约》生效历时仅三年的时间。

如此高效,最主要的原因是得益于当时国际社会对于环境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公约》当时作为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的重要成果之一,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并称为环境三公约。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1988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气候变化第一次评估报告》。国际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寄予了高度的期望和热情。1992 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共183个国家的代表团和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102 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到会讲话。国际社会对此的关注程度之高不亚于2009年在哥本哈根举办的气候大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从开始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虽然《公约》的达成和生效仅用了很短的时间,但这并未影响《公约》实质内容的质量,《公约》文本体现了各方极高的政治智慧,达到了求同存异的目的,为未来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打下了良好的框架基础。其中最为重要的成果体现在三个方面:公约目标、基本原则、各方承诺。公约第二条明确提出其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这段话精炼地概括了两层重要的含义。首先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是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以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引起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其次,所要规避的风险,包含三个主要方面:首先变化的速度要能够使生态系统自然地适应。第二,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第三,还要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约的第二项重要的成果是建立了国际合作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预防原则、成本有效性原则、考虑特殊需求和国情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鼓励合作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较为全面的考虑到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各个方面,为此后20年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提供了保障。

除了目标和原则,《公约》还将国家做个分类,即附件二国家、附件一国家、非附件一国家,并依次明确了各自的基本义务。附加二国家基本是由OECD国家构成,是经济高度发达的经济体。附件一国家包括附件二国家和前苏联和东欧一些经济转型国家,一般也称为发达国家。非附件一国家则由发展中国家构成,一般情况下认为两者代表相同的概念。《公约》明确规定了各方都应该鼓励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发达国家应该率先开展行动,控制和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到2000年将排放降低到1990年的水平。附件二国家还应该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支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气候友好技术向发展中国家的转让。

这一阶段,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抱有非常乐观的态度。这一方面是由于受到全球关注环境与发展大背景的影响,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水平上尚存在巨大差距,发达国家对于承担责任率先采取行动并没有过多的担心。美国当时虽为第一大排放国,但一直在发挥着积极性的引导作用。大家基本认为只要发达国家能够率先行动,气候变化问题是可以在未来几十年得到解决的。但是,二十年来的发展历程证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是长期而复杂的,新兴经济体崛起对世界力量格局的影响,使得发达国家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有了新的关切。这使得《公约》建立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框架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以至一度威胁到《公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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