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马克思说,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专家认为,社会经济规律是广义的自然规律在人类社会的一种表现形式。人类生活在自然界,经济规律固然有其相对独立性,但从根本上看是受自然规律统摄和制约的,人类的经济活动只有符合自然规律才能持续进行。
遵循自然规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建立8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此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反映
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