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微佛山,大借鉴
佛山市是全国闻名的制造业城市,改革开放30多年间,佛山工业化、城镇化摊大饼式快速推进,付出了牺牲环境的沉重代价。佛山市极具代表性的经济增长历程决定了佛山创新环境治理、实现城市转型发展模式具有可借鉴性,佛山模式重要的借鉴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晰了“大环保”工作机制如何具体构建及运转。佛山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的市环委会牵头统领全市环保工作,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了“统责、分责、考责、追责、亮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确保环保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知道该干什么,该负什么责任,该与哪些部门协作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了解未完成职责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保证“大环保”工作机制正常运行。
二是明确了公众参与在“大监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公众既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受益者,也是环境监管的重要参与者,是环境保护“大监管”体系中可靠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广泛发动公众社会监督,全面铺开全社会“围剿”违法排污的局面,打响环境保护人民战争,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强大后盾。
三是证实了环保综合督查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推进效果。佛山市以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工作为契机,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佛山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佛山市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4份环境管理纲领性文件和系列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快了环境保护“大监管”体系建设;借助华南环保督查中心现场监察力量,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有力地震慑了违法排污,净化了佛山市企业环保守法环境。
四是提供了一批解决环保重点难点
问题的思路和做法。针对一批重点难点环保问题,佛山市积极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环保工作提供了一系列可供参考的先进工作思路和做法。如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市环委会,邀请知名专家加入,统领全市环保工作;开展减政强镇事权改革,强化村级工业区监管,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提高监管效率;率先推进负面清单、准许清单、监管清单“三单管理”,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施工、环境监理单位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工程建设信用管理体系;在公安局经侦部门设立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明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实现“两法衔接”无缝对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