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大”治理格局体系——佛山创新城市污染治理模式

2015-8-14 11:47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借力环保督查,探索环境“大监管”体系

佛山市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综合督查的推动下,积极探索创新污染治理模式,不断健全环境监管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对环境污染行为形成合围之势,全面有效的环境“大监管”体系正在形成。

一是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全面整治村级工业区。佛山市通过简政强镇逐步加强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将环保执法重心向区级及镇(街)下移, 执法人员直接配备到镇(街),推进环境监管精细化,做到定点、定人、定责,逐步构建“市督查、区检查、镇(街)巡查,村(居委)协查、社会监督”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是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形成环保联合执法高压态势。佛山市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尤其注重加强与公检法系统的联动。2014年10月8日,佛山市在广东省率先设立“环保警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及5个区环境犯罪侦查中队相继挂牌。2014年全市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3宗,比上年同期增长270.59%,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排污。

三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环保社会监督机制。如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环保热心人士作为环保社会监督员,监督排污单位、排污者的排污行为,参与环保重点工作的检查、评估、验收;畅通环保监督、信访投诉、有奖举报的渠道,依托“12369”、“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环保投诉、信访举报渠道;此外,鼓励新闻媒体监督,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环保现场执法组织高频率的媒体采访,形成执法与宣传联动机制,利用媒体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