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ETS第二阶段最后一年(2012年)和第三阶段将覆盖范围扩展到航空业
EUETS第二阶段最后一年(2012年)和第三阶段将覆盖范围扩展到
航空业。
欧盟认为,航空业排放量仅次于
电力行业,占欧盟
碳排放的10%以上,因此被纳入ETS,而且ETS平等对待所有的航空公司,不存在贸易壁垒,加之航空业
市场化程度较高,可通过提高票价转移成本,纳入ETS不会影响企业竞争力。
不过,由于航空业涉及多个国家管辖,《京都议定书》对此也没有约束,其他国家对于欧盟单方面将其纳入ETS的举动提出强烈反对,欧盟不得不采取“停止时间”方案,暂时不强制执行非欧盟航空公司提交配额的义务。
有资料显示,航运业的排放量比航空业更大。由于长期以来航运业碳排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减排潜力巨大。为此,欧盟制定了
MRV草案(航运业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实机制),预计2018年开始强制实施。这释放了未来航运业碳排放可能受到监管的信号,一些船舶运营人先行建立自己的MRV系统,利用电子数据搜集系统,掌握能源利用情况,并据此降低能耗。据了解,一些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了25%,并由于能效减少,节约了成本,预计到2030年会节省成本高达500亿欧元。
除了上述两大市场,美国目前较为活跃的
碳交易市场主要是加州
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