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低迷并不意味着碳交易机制失败

2015-7-22 20:51 来源: 易碳家 |作者: 刘涛 雷放

增强风险评估能力,帮助客户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增强风险评估能力,帮助客户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虽然我国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内绿色信贷政策,参考赤道原则、国际金融公司的绩效标准和行业指南等国际经验的过程中,已经开始着手建立环境社会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但因欠缺相关数据支持和评估能力,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大多是定性分析。在ETS中,排放成本以碳价形式量化,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针对企业风险的量化工具。而且,风险量化为具体数值,更符合金融机构习惯于进行财务数据分析的决策模式,更为规范和严谨,便于金融机构理解和管理,给其投融资决策提供更加明确的信号。

因此,金融机构一方面需关注潜在的环境社会事件和相关政策实施对项目、企业、行业、区域的影响,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另一方面,针对具体的企业和项目,可以模仿财务分析的方法,制定环境成本效益表,对企业经营或项目运行的各个环节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对环境成本和效益进行估值量化,并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评估结果。

被纳入ETS的企业一般会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因欠缺交易能力而产生的交易风险;二是环境成本内部化产生的风险。金融机构在进行风险评估时,能够找出企业环境成本最高的生产经营环节,客户可据此改进,降低风险与成本。

目前,大多数没有商品市场交易经验的企业对碳交易比较陌生,欠缺交易能力,交易策略和决策流程比较僵化,一般只是在需要碳配额履约的特定时间,集中高价购买碳配额现货,这会造成ETS长时间交易冷谈,而在履约前出现大量交易,价格波动较大,也不利于市场成熟。这种情况下,具备丰富交易经验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避险工具、能力培训成为市场主体必需的,特别是在我国碳交易中介机构缺乏、企业交易能力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

正在开展的碳交易试点是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创新尝试、战略调整的最好机会。金融机构应当早做准备,在了解、研究国际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经验的同时,关注国内试点政策走向和制度设计,结合金融监管环境和自身的经验优势,积极探索,占领碳金融这一潜在的重要市场。

(刘涛,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现供职于兴业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雷放,现供职于兴业银行总行环境金融部)

来源:《环境经济》2015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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