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态环保改革破冰

2015-6-2 14:17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变革一:实行环保统一监督,建立考核追究体系

“你能说出还有哪个部门像我们管得这么宽的,几乎与所有的政府组成部门都有交叉吗?”沈阳市环保局局长李超说,根据现行法律,在市、区(县)层面,至少38个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李超说,尴尬的是,长期以来,由于介入不了宏观决策、监督层面,环保部门被动地成为粗放经济增长的助推者,发展计划目标制定的远望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旁观者,财政预算资金的乞讨者,公众百姓责骂的首选者。

为彻底扭转这一局面,蓝天行动大会公布的《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沈阳将构建“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蓝天行动大会上,沈阳市市长潘利国与35个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政府确定的本年度环境保护刚性目标与任务得到落实。

“环境力就是发展力,责任状就是军令状。”潘利国在致辞中说。

“落在纸面上不过几句话,背后却是沈阳市环保局上上下下努力两个多月的结果,更是沈阳几代环保人几十年来不断努力争取的结果。”李超说。

10年的局长经历告诉他,环保部门最大的责任之一是代市长“布置作业”、“判分评价”,环保部门重在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谋划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担负起“监督员”的角色。

记者还参加了于洪区在全市率先召开的蓝天行动大会。会议重申,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致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责任,对规划不合理造成环境污染或侵权损害的,严肃追究规划部门相关责任。

会上明确提出将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分值提高到100分以上,2015年起,对生态红线保护区所在的平罗、马三家两个街道取消工业总产值考核指标。领导干部不符合考核相关规定的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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