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分解原则
二、分解原则
(一)各县(市、区)
碳排放指标按照省下达我市的指标值平均分解。
(二)市本级碳排放指标按以下原则分解:
1.根据部门职责分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市直相关部门承担本行业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推进相关工作。
2.根据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解。按照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划分标准,一产为农林牧副渔业,主要涉及市农委、市林业局;二产为工业、建筑业,主要涉及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和国网晋城供电公司;三产为
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批零住宿餐饮等,主要涉及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等部门。
3.根据全社会能源消费比重分解。行业及部门的责任目标根据《晋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报告(2005年、2010年)》,按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计算主要是根据行业煤、油、气等主要能源消费品种的消费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乘积”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