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5〕8号】全文

2015-5-6 20:09 来源: 晋城市人民政府

晋城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的目的


    一、工作目的

    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易于操作、奖惩分明的原则,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推动”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指标完成与措施落实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强化政府责任和政策导向,推动建立“以县(市、区)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直主要部门牵头推进、责任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努力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形成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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