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21 17:38 来源: 南方网 |作者: 宗淼
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了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七个地区首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广东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在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低碳发展的这一道路上再次担当了探路者和排头兵的角色。截至2015年4月19日,广东碳市场累计成交配额近1600万吨,总成交金额约8.36亿元,分别约占全国市场的42%和54%。可以说,无论从市场规模还是从成交量来看,广东均稳居全国首位。
广东碳交易结构图(摘自《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分析报告(2013-2014)》)
值得注意的是,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两年来,从出台政策制度到搭建管理框架,从建立交易平台到实现机制体制创新,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止走过了“筚路蓝缕,从无到有”的创业阶段,期间还不断品尝着“第一个螃蟹”的味道:在全国率先引进国外大型投资机构参与碳交易,率先在一级市场采用部分配额有偿发放、将新建项目引入碳排放交易;率先利用配额有偿发放收入建立“低碳发展基金”;率先完成国内首个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线上交易;率先推出碳排放权线上抵押融资和碳交易法人账户透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