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在重庆被受理

2015-4-12 11:53 来源: 法制日报

环评报告被指不科学不合法

污染事件发生后,建始县政府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该事件作出了环境损害评估报告。

该报告认定,此次事件的污染物为乙基纳黄药,排放量58.14kg;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0.94万元。但未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后果及修复费用作出评估。

参与咨询会的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首席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金生教授认为,法律明文规定采矿审批权应当在省环保厅,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应当由共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作出审批。因此,当地政府为肇事公司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无效和非法的。

此外,报告中的水生物损失评估结果不可采用,因为渔业等水生物经济损失应当按照相应技术标准进行评估,污染物在水生生物中有无积累无法证明。因此,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不合法。

据重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总工程师龚宇介绍,报告还回避了地下水等问题,不能反应污染事件存在的长期潜在风险,因此该报告缺乏科学性。

环评报告违法与否与本案无关联性

参与咨询会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认为,“环评报告违法与否与本案无关联性,即便环评合法,也应当对污染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可以发司法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重新进行环评。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辉告诉记者,本案的审理不应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来审查民事行为是否对生态造成实质性损害,因为二者之间也无直接联系。

环境和法律专家们还对该案选址涉及陆域问题、直接经济损失与政府应急处理费、重庆方面划分保护区是在湖北方面建厂之后,以及未按规定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供专业意见。

专家咨询机制有助于厘清复杂案情

万州法院新闻发言人张德政对记者说,原告诉讼请求涉及环评、水体、土壤、生态环境恢复等专业事实认定问题。为客观、圆满审结此案,万州法院日前主持启动了三峡库区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咨询机制。

专家们就肇事公司所通过的环评手续合法性和科学性、生态环境恢复的费用与范围、我国在水污染制度顶层设计、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专业分析,有助于厘清复杂案情,为法院梳理案情、确定污染行为和因果关系提供了科学全面的意见。

万州法院新闻发言人张德政告诉记者:“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复杂案件引入专家咨询机制,更好的落实公正司法,这是本案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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