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与世界各国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问题。在2009年11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40%—45%。2014年11月,中国政府首次承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
节能减排政策与规划,并建立起了以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深圳、广东、湖北为试点的中国
碳交易市场。
自2013年6月深圳
排放权交易所启动碳交易,中国
碳市场经历了近两年的发展已经平稳运行。7个试点省市纳入控排企业2000余家,共发放排放配额12多亿吨,控排企业间根据配额与实际排放量间的盈余与缺口在碳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同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的交易是控排企业履约的有效补充机制,7试点省市允许最大的CCER抵消量约1亿吨。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配套制度建设不尽完善,市场交易主要集中在排放监管企业间(控排企业),以刚性需求为主,个人与机构参与者活跃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