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全文细则

2015-2-8 22:09 来源: 易碳家

《京都议定书》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议定书正本应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其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文本同等作准。
1997年12月11日订于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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